第3章 乔唯之章 LOVE BANK?SAVE LOVE.(第4/6页)

“噢,那你要一起来吗?”我指指袋子里被她叫做“晚饭”的瓶瓶罐罐说。

“好啊!”我没想到她这么快就接受了邀请,还真拿自己不当外人,我说:“先说好啊,啤酒喝光了,你要下楼去买。”

“买就买!”

就这样,我们两个一人一个蒲团坐在地毯上边吃边看影碟:“你都看这种很闷的电影吗?”一张碟片放完时,她翻着收藏影碟的纸盒子说。

“嗯。”我点点头,咽了一口啤酒,“看太吵的我就会睡觉,看这种反而不会。”

“神经病啊!”她嘴角翘了一下,应该是在笑吧,但这么笑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笑得古怪得很。“你喜欢看什么就放什么吧。”我打开双臂往沙发边缘上一靠,“无论放哪部都是一样的,反正我都看过了。”

最后她选了一张《海上钢琴师》:“这个我还没看过。”她往影碟机里放碟片时自言自语道。

“嗯,男主角最后死掉了哦。”

还没等看就被告知了结局的她恨恨地瞪了我一眼,如果换做是我,一定会重新选一张的,可她并没因为被我剧透把电影停掉,而是坚持看到了最后,好在男主角也是坚持到影片的最后才挂掉的。电影里的大船炸毁之后,她就抹起了眼泪,还用光了我家仅有的半包纸巾。我很惊讶,不是惊讶她哭,而是这部电影我看过三遍了,是因为喜欢里面的配乐才反复看的,但从来没有一次感到那些情节像这次一样触动我,她在哭的时候我也不由得吸了吸鼻子,我不是要哭,而是单纯想体会一下被虚假的故事蒙蔽以后那种感动是个什么滋味。最后的结论是:煽情的感觉还不错。

她从揩过眼泪鼻涕的纸巾堆就的白色小山之中探头出来,看着我,好不容易止住了抽噎:“那个,没啤酒了,”她擤了下鼻涕说。

“嗯,那你去买啊。”

“可我困了呀,你自己去吧。”她说着就站起来坐进沙发里,因为她人实在太小,又穿了一件橙黄色的衣服,就好像结在棕色沙发上的一颗橘子。

“真不像话,啧啧啧。”我手指着她的鼻子摇头道,但她没等看到我的动作就已经把眼睛闭上了,何况我是在心里说的,根本没发出声音。

“善变的女人。”我又在心里补了一句,以后真不能随便相信女人说过的话。

大概她是真的困了,等我拎着冰好的啤酒返回家时我看到那只橙色的橘子蜷缩进沙发里,带着无比安心的表情睡着了。我把脸凑过去,盯着她熟睡的脸看,她今天没化妆,年纪看上去比平时要小:“真是毫无戒心的女人啊,不怕我干点什么吗?”我内心邪恶地想。

那之后我们就开始交往,也说不出是如何开始的,反正就这样开始了,总之有些事情还是不要太深究的好,就好像我一直也没问过她那天究竟落下了什么,反正那已经不重要了。

五月里的一天晚上,我说:“要不你搬来一起住?”

她说:“我想想啊,”然后补充道,“可是我还养了一只猫,怎么办?”

“就一起带来啊,”我对着窗外的夜色吐了一个烟圈说,“但要说好,我是不负责养的。”

“我就知道。”她冲我脸上吐了一个烟圈说,“呸!冷血。”

就这样,我们两个人和那只叫金莲的母猫开始了一起同居的日子。没过几天,我就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能给你的猫换个名字吗?我真的很不习惯成天金莲金莲地叫着,我早上出门倒垃圾,邻居大妈都斜眼看我。”

“金莲怎么了啊?”她边咬手指边笑,“我喜欢这个名字嘛,多朗朗上口啊,你放心,等秋天到了我就给她找一个大官人去,然后生一窝小猫崽。”她在说一窝小猫崽的时候我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我仿佛预见到今年秋天时我家客厅里的景象,一个女人、一只母猫,以及沙发上地上满坑满谷密密麻麻的猫,眼睛都直盯着我。

很难想象,像我这样的一个人,居然跟两个以上的雌性动物在同一屋檐下一起生活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我们一起吃外卖,一起看很闷的影碟,一起抽烟,一起洗澡,一起做爱,努力装出一副很熟的样子,却好像并不真的了解对方,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你觉得我是个什么人?”有一天我问她。

“贱人吧。”她又边咬手指边笑着说,“你这个人,怎么说呢,咳,反正挺贱的。”

“那你觉得我是个什么人?”她在这种对话上从来不认输,只要我问一个,她必定要问回去。

“你?”我坐在阳台的小板凳上跷着脚,人字拖啪嗒啪嗒地打着脚板,“让我想想啊……”我真的想了很久,是很认真想的,但我最后也没想到一个准确的词去形容她,尽管我很努力地找了,所以,我只能说,“我喜欢的人吧。”我看她的表情觉得自己再不说她就要发飙了,所以就说了一个她保证喜欢的答案,果然,效果是不错的。

“好吧,那我又觉得你没那么贱了。”她伸出拳头敲敲我的头,那种奇怪的笑容又浮现在她脸上,“给我亲一下……”她说,我凑过脸去让她亲,“扎死我了,该刮胡子啦你。”她亲完得了便宜又卖乖地说。

可没等到秋天,那只叫金莲的猫就丢了,我下楼去买包烟的工夫她就不见了,可能真是找她的西门大官人去了吧。但猫是在我手里丢的,于是我们大吵了一架,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其实跟丢猫是没什么关系的,猫丢与不丢这场架总归是要吵的,吵到最后我说:“那就分手吧。”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正站在她家的客厅里,她说金莲可能是自己回家了,于是我开着车拉着她一路找到这里来,却连个猫尾巴都没瞧见。

“说什么呢?”她说。

“我说真的,分手吧。”

她脸上的表情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惊愕,只是扯住我的衣角问:“我没听清,你刚才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我说:“就不在一起了呗,正好我也把你送回家了。”

她这才反应过来的样子,蹙着眉头望了一下窗外,然后忽然转过头来:“神经病啊你……”她和我对视了几秒钟,冷静下来问道,“为什么啊?”

“不为什么,”我诚实地回答她,“我从来没跟一个女孩在一起超过半年,你已经算是时间最长的。”

她的表情已经在哭了,可她忍住没让眼泪流下来,“你以为你是谁?贱人!遇上一个爱一个,就等同于谁也不爱。”她忽然说了这样一句带有总结意味的话——我再一次看到她这种表情是在两周以后,我喝了酒无法开车,因为吃饭的地方离大左家很近,就索性径直去敲他家的门,我没想到应门的人会是凌乐乐,顿时变成一尊呆立门口的石像,傻乎乎地说:“嘿,怎么是你?”她答:“嗨,没想到是你。”我登时傻眼,语无伦次道:“大左在吗?那什么……我找他的,不过,也没什么事,算了,我这就走了。”我听到大左在里面喊道:“是谁啊?”不过没等他从卧室里出来,我就仓皇地离开了。后来的几天,我满脑子都是凌乐乐套着大左常穿的那件牛仔衬衫的样子——她使劲抓着我踢了我一脚,说实话还挺疼的,但我忍住没弯下腰去揉:“你就当我是个浑蛋好了。”说完就挣脱她的手,头也不回地拉开房间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