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比秩”的性格、功能与意义(第2/12页)

5.汉成帝元延二年(前11年)冬:行幸长杨宫,从胡客大校猎,宿萯阳宫,赐从官。(《汉书》卷十《成帝纪》)

6.汉明帝永平十五年(72年)三月:赐……郎从官[视事]二十岁已上帛百匹,十岁已上二十匹,十岁已下十匹,官府吏五匹,书佐、小史三匹。

7.汉明帝永平十七年:郎从官视事十岁以上者,帛十匹;中二千石、二千石下至黄绶,贬秩奉赎,在去年以来皆还赎。(《后汉书》卷二《明帝纪》)

8.汉和帝永元三年(91年)正月:皇帝加元服,赐诸侯王、公、将军、特进、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孙在京师奉朝请者黄金,将、大夫、郎吏、从官帛。(《后汉书》卷四《和帝纪》)

9.汉桓帝(建和)二年(148年)春正月:皇帝加元服……赐河间、勃海二王黄金各百斤,彭城诸国王各五十斤;公主、大将军、三公、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将、大夫、郎吏、从官、四姓及梁邓小侯、诸夫人以下帛,各有差。(《后汉书》卷七《桓帝纪》)

“郎”其实也是“从官”,但因其身份的特殊重要性,所以特标“郎”字,变成了“郎从官”。若点断为“郎、从官”,也无伤大雅。上引文字中还有“郎吏”的提法,这个“郎吏”之“吏”,其意义比较特别,指的不是行政吏员,而是承担了某种职事的从官,即如“诸吏”之类(10)。在这些事例中,有时只赏赐郎从官(或将、大夫、郎从官),有时百官与郎从官同赐,但都反映了二者各成系统。

东汉有定期的春赐和腊赐,其腊赐标准见下:

1.腊赐大将军、三公钱各二十万,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特进侯十五万,卿十万,校尉五万,尚书三万,侍中、将、大夫各二万,千石、六百石各七千,虎贲、羽林郎二人共三千,以为祀门户直。(《后汉书》卷四三《何敞传》注引《汉官仪》)

2.大将军、三公,腊赐钱各三十万,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特侯十五万;卿十万;校尉五万;尚书丞郎各万五千;千石、六百石各七千;侍御史、谒者、议郎、尚书令各五千;郎官、兰台令史三千;中黄门、羽林、虎贲士二人共三千:以为当祠门户直,各随多少受也。(《续汉书·礼仪志中》注引《汉官名秩》)

3.尚书丞昧死以闻。制曰:可。赐校尉钱人五万,校尉丞、司马、千人候,人三万;校尉史、司马、候丞人二万;书佐、令史人万。(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简号87-89C:1。)

前两段材料互有详略,可互相补充。由第2条《汉官名秩》的“尚书丞郎各万五千”以及后文“郎官、兰台令史三千”可以判断,后文“侍御史、谒者、议郎、尚书令各五千”中的“尚书令”,“令”字后面必定缺少了一个“史”字,原文当作“尚书令史”;连类及之,第1条《汉官仪》中的“尚书三万”,当作“尚书令仆、尚书三万”。中黄门、虎贲郎、羽林郎“二人共三千”,或与某种两两成组的编制方式有关。第3条见于敦煌汉简,虽不能肯定那赏赐之钱就是腊赐之钱,但“校尉五万”却与腊赐全合。此外,第2条的“特侯十五万”一句当作“特进侯十五万”,参第1条。由此可以列出下表:

按,兰台令史或云六百石,或云百石。吕宗力主编《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北京出版社1994年版,第295页)、安作璋主编《中国历史大辞典·秦汉史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年版)、牛润珍《汉至唐初史官制度的演变》(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49页)等均取“六百石”之说。汪桂海君则以百石为是,见其《汉印制度杂考》,《历史研究》1997年第3期。应以汪说为是。《后汉书》卷八十上《文苑傅毅传》:“建初中,肃宗博召文学之士,以(傅)毅为兰台令史,拜郎中。”傅毅由兰台令史而迁比三百石郎中,也可以证明兰台令史不可能是六百石官。

首先能看到军官待遇颇优,校尉比二千石,但腊赐达5万钱,体现了“武官倍于文官”(11)的原则。还能看到尚书诸官的待遇也不错,比同级普通官吏高好几等。最后,也是这里最关注的,就是大夫、将、郎、从官的赏赐额度总体偏低,显示他们自成系统。自成系统的原因很简单:他们“非吏”。

前章第一二节论述了期门、羽林郎及博士、掌故,他们都在“比秩”。期门郎、羽林郎属“郎从官”,不用多费笔墨了;博士、掌故呢?他们与“宦皇帝者”们有可比之处吗?

博士与大夫就很有可比之处:“武帝以中大夫为光禄大夫,与博士俱以儒雅之选,异官通职,《周官》所谓‘联’者也。”(12)在朝贺时,博士跟三署中郎将、大夫处于同一队列(13)。受命议政时,博士经常列在大夫、议郎之间(14)。博士还往往跟大夫一块儿受命任事(15),或加上大夫之衔奉命出使(16)。博士与议郎秩级相同、排序相近,又往往与谒者一同受命出使(17),议郎、谒者都属“宦皇帝者”。

西汉博士叔孙通号“稷嗣君”,自比稷下先生。钱穆先生谓“盖博士即稷下之先生也”,又云:“游稷下者,既得优游禄养,而无政事之劳。”(18)《史记》卷七四《孟子荀卿列传》说稷下学士“皆命曰列大夫”。余英时先生把“列大夫”解释为“比爵大夫”的意思,“稷下先生‘不治’、‘不任职’,即不在官僚系统之中。”(19)其说可从。“不在官僚系统之中”,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非吏”。稷下学士号称“不宦”、“不仕”(20),因为他们有供养却无朝廷正式名位。若博士制度与稷下学士制度有关,则稷下学士的“不宦”、“不仕”特征,颇有助于理解秦与汉初的博士身份,及《秩律》不列博士,博士后为“比秩”的情况。

叔孙通的百余弟子曾跟刘邦的“左右为学者”一块制定朝礼。所谓“左右为学者”,颜师古解释说:“左右,谓近臣也。为学,谓素有学术。”那百余弟子后被任命为郎官,而郎官也属“左右近臣”。看来,把“素有学术”者安排为“左右近臣”,在皇帝看来顺理成章;在其眼里,博士之类“为学者”,与“内官”大夫、郎官、舍人差不多就是一类人。当然博士又属太常,除“御用文人”身份外,“国家教育官员”色彩也逐渐浓厚起来,不全是“左右近臣”了;不过“比秩”的安排,毕竟暗示了他们作为君主顾问,所曾有过的“宦皇帝者”身份。质言之,博士起初无秩、后为“比秩”,就在于其官“非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