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世无双

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

这句话对也不对,至少不全对,因为要分人的。

对常年接受训练的人来说,对高光来说,七步之内就是又准又快,但对于从未摸过枪的人来说,拿把手枪跟一个拿刀的人在七步之内分生死,还真不一定是谁能活下来。

不用抬杠,有太多的案例可以查询。

但是如果把七步距离换成三步之内,那就一定是拳比枪快。

记住了,快的是子弹的飞行速度,但子弹是枪打出来的,而枪是人用的。

这个三步是什么概念呢,就是一把装了刺刀的步枪可以直接刺击的距离。

也是高光和他面前这个水晶灯上跳下来的人所剩余的距离。

三步只是距离,不是真的需要走上三步,至少高光面前这个人的速度和步伐都与正常人截然不同,距离在他的脚下是不同的含义。

一个华夏人,朝着高光伸出了拳头。

高光对着那个华夏人当头就是一枪,但他自认为万无一失的这枪却是落空了。

这么近的距离,高光没可能打不中的,但他这次就是没能打中,因为他看着那个水晶灯上跳下来的人直冲冲的向他扑来的时候,只需要信手一枪就能把对方的脑袋打爆,可他开枪之前的一瞬间,那个人却是把头一偏,整个人向右前来了个冲刺。

看着是向前,却能突然改向,就是这一下,让高光根本没有可能会落空的一枪打偏了。

忽焉在左,忽焉在右。

高光眼里已经没有了任何人,他下意识的向后弯腰,用武术套路里的一个铁板桥把自己往后折了下去,但他的枪没有失控。

“陈进军!”

高光嘴里大喊了一个名字,而他的身体在剧烈后仰的同时,手枪再次击发。

陈进军这个名字让高光刻骨铭心,因为约翰念念不忘的高手就叫这个名字,他很多次向高光描述过这个人的相貌。

高光真的觉着眼前这位就像约翰描述的陈进军,但是陈进军应该已经死了,被炸死的,而且约翰还见过他的尸体。

应该不是陈进军,但高光就觉得像是陈进军,然后他不管是不是,就喊了这一嗓子。

喊话,开枪,下死手。

这次高光没有打头,他打的是敌人的胸口,左胸,心脏位置。

不敢留手,万万不够留手。

在生死一瞬的时刻,留手就是把死亡留给自己。

但是高光这一枪终究还是没中心脏,他击中了敌人的右胸,因为在他开枪之前的一瞬间,敌人身形再动。

但是人再快也快不过子弹。

虽然这是三步之内,但高光近战无敌。

电影里胸口中了一枪还能活蹦乱跳那是扯蛋,就连挣扎着再打几拳都是扯蛋,高光用的是九毫米开花弹,击中人的胸腔后,即使不能瞬间让人致命,即便无法让人瞬间失去全部的行动能力,但绝对能让人失去继续动手的能力。

一个拳头在高光眼前极速放大,但是在落下的时候,却变得绵软无力。

右手收回捂着胸口,高光面前的人踉跄着往后退了两步,然后他身体一个趔趄,朝着一侧倒了下去,嗬嗬的喘了两声,随即摊开了右手,躺在了地上。

“日,这么快!”很是愤慨的说完之后,躺在地上的人恨恨的看着高光道:“在我面前还能出枪的你是第一个,你厉害,老子认栽了。”

说话声越来越小,但高光的枪还是对准了敌人的脑袋,他不敢放松。

高光应该在敌人脑袋上补一枪,但是他这次迟疑了,不仅仅因为对方是个华夏人,也不仅仅是对方很厉害,可敌人就是敌人,迟疑是不对的。

犹豫再三,高光终于还是道:“你是什么人?”

“你不认识我?那你刚才喊老子。”

虽然答非所问,却也证实了高光根本没敢当真的猜想。

高光大惊,但陈进军却是轻吁了口气,道:“老子大名方振武,陈进军这名字早就不用了,你到底是谁,你……算了。”

高光想知道方振武是谁,方振武更想知道高光的来历。

所以约翰崇拜的人叫方振武,他没死,但是他快死了,所以他突然就不想知道高光到底是什么人了。

方振武轻轻的吁了口气,恨恨的道:“算了,算了,还是枪厉害,老子怎么就打不准呢……拉倒吧。”

声音越来越微弱,直到方振武眼一闭,彻底没了声音。

这时候,唯一没有动手,始终站在书房门口的汤姆终于大声道:“他死了吗!”

高光抬头看向了汤姆,却见汤姆一脸的震惊之色,即使诧异的道:“这还是人吗?简直不可思议。”

方振武短时间内只想尽快的解除所有威胁,所以他不可能杀死所攻击的每一个对手,但他却是做到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放到了所有的人。

如果不是高光这个近战枪神,胜负真的犹未可知。

现在,胜负已定,生死已分。

但是刚才不敢留手的高光,现在却是十分的希望方振武能活下来。

因为方振武是个传奇,是约翰的偶像,而作为一个华夏人,一个从小怀着功夫梦,还把青春献给了功夫的高光,虽然是把青春错付给了套路,可高光当然会把方振武当成偶像。

现在亲手一枪打死了偶像,这个可不是高光想要的。

所以高光想去检查方振武到底死了没,可他不敢,因为他怕方振武是装死,把他骗过去之后再来个狠的。

对于极度危险的人,还是心怀敬畏比较好,这时候,高光看到佛朗西斯科还在茫然的站在原地。

“佛朗西斯科,看看他死了没有!”

高光的枪依然对准了方振武,佛朗西斯科缓缓走过来,蹲下,伸手在方振武的脖子上摸了一会儿,道:“还有脉搏,没死。”

说完后,佛朗西斯科扯住了方振武的衬衣一下撕开,扣子全都崩飞后,首先映入高光眼帘的却是一朵花。

一朵红色的,碗口大的花朵,一定会配着花开富贵出现的牡丹花。

花是纹在了胸口上的,右胸口的位置,现在花上面多了个一个弹孔,还在汩汩的冒着血。

硕大的花朵下面是一条绿色的花枝,而花枝向下到了肚皮上,却是一团绿叶。

红花绿叶,方振武的纹身蛮有特色的,但是仔细看,就能看出来胸口的牡丹是一处伤疤,连接红花和绿叶间的花枝,是一条刀疤,而绿叶的位置,是几片呈现放射状的疤痕。

方振武用纹身遮住了身上的伤疤。

唯有牡丹真国色。

高光脑子里冒出来好几句和牡丹有关的话,除了花开富贵之外,他觉得牡丹花竟然和方振武好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