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文明

家长会下午两点钟才开始, 两人还有足够的时间去吃顿舒适的午饭。

陆启行微偏着头看着车窗外,活似外面有什么大热闹看一样,反正就是不看开车的陈清淮:“那个, 你想吃什么?”

“这不应该问你吗?一般来说, 学校附近总有那么几家屹立不倒的小饭店,禹城一高附近, 你不应该比我熟悉吗?”

今天是周六,路上的车还是挺多的,特别是到了禹城一高附近, 陈老师骑摩托那叫一个帅气逼人,开轿车就比较捉襟见肘了, 转悠了半天,才找到一个停车位把车停好。

“想好带我去吃什么了吗?”

陆启行这才回神:“你介意, 去吃砂锅米线吗?”

“行啊, 带路吧。”

砂锅米线这种东西,基本就没有难吃的空间,陈清淮跟着陆少爷拐了好几个路口, 终于看到了这家开在小弄堂里的砂锅米线店。

这店面的门脸是真小啊, 连个像样的招牌都没有, 不过走进去倒是不小, 收拾得也很干净, 现在正是饭点, 里面满满当当坐满了人。

他们也来得凑巧,刚好有一桌客人要走, 陈清淮抢先坐下, 比陆启行还要熟练。

“你要吃什么, 自己点吧。”

“那就来个招牌小锅米线, 要大份的。”

老板娘是用笔写点单的,边写边说话:“小哥长得真俊,不是附近的人吧?”

“对,今天来给弟弟开家长会的,听他说你家的米线超好吃,说是一定要来尝尝。”

老板娘一听,当即笑了起来:“你弟弟一高的啊,那以后肯定有大出息,我多送你一颗卤蛋吧,我家的卤蛋可是一绝。”

陆启行看着和老板娘游刃有余交谈的陈清淮,忽然有些怀疑刚才在医院咄咄逼人的到底是谁了,别不是他太气,幻想出来的吧?

“陈清淮,你真的是第一次来吗?”怎么那么熟练?简直比他还要融入这家店,这合理吗?

陈老师正用纸巾擦着桌子,等把上面的水渍擦干净,才开口:“所以,陆小少爷是今天第一次来这家店?”

“不是!”

“好吧,你说不是就不是吧。”陈清淮将纸巾丢在桌子旁边的垃圾桶里,“你知道学校商圈定律吗?”

陆启行皱起了眉头:“什么玩意?”

“所谓学校商圈定律,就是只要一个学校开办五年以上,学校周围必然会有一家砂锅米线店。”这可是有大数据做支撑的。

“……这么无聊的定律,是你自创的吧?”还这么一本正经地说出来,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经济术语呢。

“那我们打个赌好了。”等上菜的时间总归是无聊的,陈清淮索性开口,“就赌,等你考上大学后,你考中的大学门口,开不开砂锅米线店。”

陆启行:……

“赌就赌,你说赌什么?”

“没想好。”

……这人果然好随便啊,到底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陆启行完全不理解,他前段时间为了调查他出生前后发生的事情,甚至还去找了出生医院的档案。

机缘巧合,他还查到了陈清淮在那所医院的住院记录,时间跨度有长有短,但住院次数非常频繁,小孩子体弱多病的有,但绝没有像陈清淮小时候这么频繁的。

而且,里面甚至还夹着几张病危通知单,很难想象现在的陈清淮到底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

陆启行光是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想,就觉得浑身难受。

如果他是陈清淮,或许根本做不到对方这份平和,更不会去做学校老师这份工作。

陆女士对他而言,都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之于陈清淮,或许……

“想什么呢?米线来了都引不起你任何兴趣吗?”

陆启行草率地低下头,迅速拿起筷子吃来一口,烫得那叫一个龇牙咧嘴,再也没有胡想瞎想的心思了。

“喝个冰红茶吧。”

一口气吸干了半瓶冰红茶,陆启行才算是缓过劲来:“你都不提醒我!”

“砂锅米线就是这样的,少年,第一次来就第一次来,不丢人。”这么一看,怨种弟弟在学校的人缘估计就很一般了。

连个放学后结伴吃饭的小伙伴都没有,啧啧。

“你什么表情?”

“吃到好吃食物的表情,怎么了?”陈老师光明正大地对视回去,“别说,这家的砂锅米线确实好吃,特别是卤蛋,卤得很入味。”免费的就是香。

“有这么好吃吗?”

“你尝尝,不就知道了。”

陆启行这次吃得谨慎,找了个小碗夹出来等吹凉后才下筷子,入口居然真的浓郁鲜香,就连小小的鹌鹑蛋都嫩滑入味。

现在这是夏末秋初,砂锅米线的店里还是太热了,两人吃完米线就火速出来了。这里距离禹城一高还有些距离,正好走过去,就当消食了。

这条路,陆启行每天都走,他不喜欢住集体宿舍,所以每天都回紫荆花苑住。不知为什么,他今天觉得这条路格外地漫长,怎么还没走到啊,陈清淮白长这么长的腿了,怎么走这么慢啊?

而且不说话,真的好尴尬啊。

陆启行挠了挠头,忍不住说话:“刚才医院里那个人,他真的会签字吗?”

陈清淮正在给假和尚发消息,大致意思就是他去过医院威胁过一顿卢长寿了,至于发完之后对方会怎么回,那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了。

“那你觉得,他会签字吗?”

“我当然是希望他签字啊,可是他都那样了,说不定会鱼死网破。”虽然他知道陈清淮有点本事在身上,但像这种人,还是要提高警惕啊。

陈老师决定好好教教涉世未深的少爷弟弟:“你放心,他会签字的。”

“啊?”陆启行不理解便宜二哥为什么能这么自信。

“我想办成的事情,还没有办不成的,越惜命的人越自私,他会签字的。”某种意义上来讲,卢长寿比常桂芬更好对付,因为常桂芬对儿子确实百分百投入真心,可卢长寿这个做爹的,显然没有亲妈用心。

他在医院的那番话,看似是用卢勇俊的未来威胁卢长寿,但听在卢长寿耳朵里,肯定更多的是思考自己的后半生。

重男轻女的人,无外乎两种,一种是血缘论,认为延续血脉比什么都重要,简单来讲,就是认为家里再破都有皇位,另一种就是养儿防老,认为女儿是嫁出去的,只有儿子可以留在家里替父母摔盆尽孝。

卢长寿显然是两种都有,但像是这种人,不到黄河不死心,所以还得齐律师帮忙打打边鼓,知道怕了,就会签字的。

“怎么?希望成真,不开心吗?”

陆启行对着这样的陈清淮,只觉得说不出的陌生:“你……”

“我什么?”

“你真的没有过办不成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