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进不进城(第2/2页)

吴旭不愿贱卖这莲藕,李海歆也觉得亏得慌,便也不卖,两人又把东西拉了回来。

李薇看着这大堆的莲藕,直叹这东西种的真不是时候,若是平时,一斤莲藕至少得二十文一斤,估摸着到了年关的时候,三十文一斤也是能卖的。交通不便利,这基本上算得上她们家的独门生意了吧?现在生生折了一半儿的价钱,除掉留下的莲藕根,做来年的根种之外,剩下还有千斤的莲藕,这么一来,至少少赚十来吊钱儿!

不过,那掌柜的说的也对,愈是这样的年景,能填饱肚子的东西反倒是比这种金贵的菜更受人欢迎。

有心想劝吴旭现在都卖了,能换个钱儿比窝在手里要强许多,可又一想,莲藕耐存放,说不定再往前儿不久,南边儿的水就下去了,又或者,这菜若好好存放到年关,到时起,说不定能大赚一笔。

想来想去,自己心中也拿不定主意,便不去想这事儿了,吴旭即不想卖,就尊重他的意见吧。

没过两天儿,天将擦黑的时候,大山赶着马车回来了,一进院子就嘿嘿笑着,掏出一串钥匙来,递给何氏,“那院子赁下了,年哥儿说,让你们赶快搬呢。”

何氏嗔他一眼,把钥匙接过来,催他,“赶快回家去看看你娘吧,你二叔也在镇上找了房子,这两天儿也说要搬过去呢。”

大山应了声,说了院子的地址,就匆匆家去了。

七月底,赵昱森回来了,他看起来比去年起程去京城时,瘦了许多,但是精神还好,提及未派官的事儿,他脸上也没显出焦急来,笑着安慰众人,“我这么些年,不是在县学就是在州学,总没好好在家陪父母,趁这个机会也在他们跟前儿尽尽孝心,也陪陪春桃和瑜儿。”小石子儿如今已定了大名儿,名叫赵瑜。

虽然这样说,可眼神里还是闪着不易觉察的落寞,春桃在一旁柔柔的笑着,逗儿子,说道,“是呢,这事儿不急呢。你刚到家时,瑜儿都不认得你了呢,他现在会说话了,你就开始教他读书认字儿呗!”

李海歆也点头,“将来也不知道会在哪里派了官,你爹娘可没见着你的时候,这也是一家人相聚的好机会。”

赵昱森点点头,又说起眼下到县城暂避的事儿,何氏便让石头一家与自己一起住到年哥儿找的院子里,能相互的照应着,再者也省些钱财,春桃想了想,笑着与赵音森商量,“要不,咱们回去跟咱娘说说?”

赵昱森知道春桃自嫁后,跟妹妹们聚的日子少多了,这样的时候,一是多亲近亲近,二来,人多在一起也好照应,自己身为大女婿,这个时候是应该出力。便点头,“行,那我们先回去跟爹娘说说。”

何氏很高兴。

赵昱森与春桃在李家住了一日,放心不下家里,便要回去,何氏担心他们路上出什么意外,让吴旭与李海歆两个去送送。

送走春桃一家子,李家便也加紧收拾物件儿,把东西收拾打包,家里的母鸡与成年兔子卖得倒也快,只是剩下的半大兔子,让人真是发愁。

这些卖不舍得,杀更舍不得。让李家人左右为难,吴旭这时候提出来,让春兰和她娘一道去县城,他不去,他要留下来看鱼塘,顺道儿给何氏看家。

何氏不许,“你那鱼塘又没个围栏啥的,有人真要抢起来,你能拦得住?!春兰也去,你和你娘也去。快家去把贵重的物件儿都收拾收拾!”

吴旭头低着,显然不想违驳何氏的话,也不愿放弃他那鱼塘里半大的鱼。

春兰知道他的心思,没成亲的时候,他干得起劲儿,成了亲后他是干得拼命,满心想凭着自己的双手过上好日子,这鱼塘他丢不下,她心里也知道为啥。想了想,便给何氏递了个眼色,笑着对吴旭说,“去不去的,先不说,咱也得先把家里安顿好吧?”

吴旭点了点头,两人套了牛车,回吴家庄去。

吴旭硬要留下,何氏不放心的很。李海歆想想,便说,“旭哥儿真想要留下,那就留下吧。反正老三家一时哪儿也不去,且看看情况再说吧。”

虽说吴旭和自己家不生分,可现在他马上就是当爹的人了,是他自己小家的一家之主,何氏也不愿多说,说多了,怕他心中不愿,又不好反驳,心里头委屈。便点头同意。

家里都收拾得差不多了,晚饭时候李海歆去了一趟前院儿,让老李头和李王氏跟他们一起去县城先避一避。

李王氏哼哝着,“我们没有那家财万贯,也不怕人家偷抢,不怕人家惦记!”

李海歆眉头皱着不吭声。

半晌,老李头摇头,“你娘说的是,家里也没啥让人惦记的,我们就不去了。”

李海歆不放心老两口,劝说一会儿,老李头就是不吐口,他想了想便说,“反正把孩子们送去,我还两头跑着。到时候实在闹得厉害了,你们再去?!”

老李头点点头。

李海歆跑镇上卖鸡和兔子,何氏在家里带着几个女儿收拾行囊,一连忙活了几日,收拾出几大牛车的东西来,何氏登时发愁上了,这带的都是能带的都是必须要用的东西,那些家具什么的,一样都没带。这么些东西,怎么运过去就是个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