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第2/22页)

我们结婚没多久,我便清楚地发觉为什么她眼神那般娴静,一副傻乎乎的样子了。她本来就是傻子一个。或者说跟傻子简直没区别。她脑子里确实是少根弦。一面是一本正经,笨拙,老好人的赫尔嘉,一面又挑剔无比,洁癖到矫揉造作——一个婆婆妈妈的家庭主妇。一直到圣诞节,她都压根儿没意识到我对于她的真正感觉。当时她父母来看我们:一对瑞典的野蛮人,从明尼苏达州过来,体形庞大,几乎是他们女儿的两倍。赫尔嘉买了一棵类似洛克菲勒中心的那种圣诞树:从地板一直伸到天花板,从左面墙伸到右面墙——这该死的东西把空气里的氧气都吸光了。瞧瞧她为了这棵树的这通瞎忙活,瞧瞧她在这伍尔沃斯超市狗屎上浪费的钱!我正好又讨厌圣诞节,因为——如果你不介意这伤怀的一点说明——当我在密苏里州的孤儿院时,它常常意味着一年中最让人伤心绝望的时刻。因此,平安夜的晚上,就在前来共度圣诞佳节的赫尔嘉父母预计到达前的数分钟,我突然失控:我将圣诞树捣毁,伴着短路的火光和灯泡的碎裂声,将它一块块扔出窗外——整个过程中,赫尔嘉嚎叫如一头喉咙快被切断的猪。(注意了,学文学的同学!头韵——赫……嚎……喉……注意到没?——是我最不值一提的恶癖。[1])同时告诉了她我对她的看法——平生第一次,那双眼睛失去了它白痴般的纯净。

正当此时,两个明尼苏达巨人——妈妈和爸爸抵达:怒嚎如嗜杀成性的曲棍球队员——这就是他们的反应。赫尔嘉一家子将我夹在中间,踢过来踢过去——在我昏过去之前,他们已打断了我的五根肋骨,打碎了一根胫骨,眼睛双双被打青。然后,很显然,两个巨人收拾收拾,领着他们的孩子回家去了。我再没得到赫尔嘉任何只言片语的音信,尽管这么多年过去了;不过,就我所知,时至现在,我们仍有着法定关系。

你知晓“杀人果”这个词吗?指的是某类用氟利昂来冷却血液的谬种。迪亚吉列夫,比如说。约翰·埃德加·胡佛。哈德里安。我不是要拿下面的这个人跟那些声名显赫的人比较,不过我所想到的此人名叫特纳·博特赖特——他的侍臣们都叫他博帝。

博特赖特先生是一本发表“高品质”作家作品的妇女时尚杂志的小说编辑。他引起我的注意,或更准确地说我引起他的注意,是有一天他给我们写作班讲课的时候。我坐在前排。他一双眼睛冷飕飕尽往人家裆部看。从他万有引力似的老在我身上打转的眼神判断,我就知道他那灰白卷毛的漂亮脑袋里盘旋着怎样的念头。爱看看去吧,不过我决不会让他有任何可乘之机的。下课后,学生们都围在他周围。不包括我;我没等引荐就走了。一个月过去了。这期间我将自认为最好的两篇小说打磨出来:《日光浴》——关于迈阿密海滩市海滨妓男的故事,和《按摩》——有关一位牙医遗孀摇尾乞怜般地爱上一个少年按摩师的屈辱故事。

稿件在手,我前去叩见博特赖特先生——没有预约;我直接来到杂志社,请前台告诉博特赖特先生,福利小姐的一位学生前来拜见他。我肯定他会知道是谁。但当我最终被引进他办公室里时,他却装着记不得我。我并不傻。

办公室没有一点办公场所的样子;房间陈设像一个维多利亚风格的起居室。博特赖特先生坐在一把藤编摇椅里,旁边是一张用作办公桌的小桌子,桌上盖着一条披肩一样的流苏台布;桌子的对面也摆放着一把摇椅。编辑困乏地扬扬手——以掩饰他眼镜蛇般的机警——示意我对面就座(他自己那张椅子上,我后来发现,有一个小靠枕,上面绣着两个字:妈妈)。虽然此时已是热咝咝的春日,但厚重的天鹅绒窗帘——我想那色调应该是暗红色——仍然拉着;唯一的光源来自一对书桌台灯,其中一只灯罩深红色,另一只绿色。真有趣,这位博特赖特先生的巢穴;明显管理方对于他相当放任。

“嗯,琼斯先生?”

我向他解释此行的目的,说在哥大他的讲座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为他乐意提携年轻作者的真诚所感动,并宣称自己带来了两个短篇故事,想请他过目。

他语气尖刻至极,让人胆寒:“可为什么你决定要亲自送来呢?通常的方式都是邮件寄送嘛。”

我微微一笑,一种迷人的暗示的微笑;事实上,我的微笑通常都被理解为这样一种暗示。“我怕您永远也不会看它们。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又没经纪人?我想这样的文章到您手上的该不会太多。”

“会的,如果它们出色的话。我的助手——肖小姐——是一位非常出色、非常有鉴赏力的读者。你多大了?”

“到8月份就20岁了。”

“你认为自己是天才么?”

“我不知道。”这是假话;我确信自己是个天才。“所以才来到这里。想听听您的意见。”

“我得说:你很雄心勃勃。或者纯粹就是急于求成?你什么人呀,犹太佬?”

我的回答没有为自己增添什么光彩;虽然相对来说我算是不自哀自怜的了(噢,我心存怀疑),但我从来不觉得利用自己身世背景博取同情加分有何不可。“有可能。我在孤儿院长大。我从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

尽管这样,这位绅士的确精准地踢中了我的痛处。他抓住了我的软肋;我却不再那么有把握能制得了他。那时候,我已对机械性的恶习有了免疫力——极少抽烟,从不喝酒。可此时,未经允许,我却从旁边一个龟甲烟盒里挑出来一支香烟;点烟时,火柴盒里的火柴轰地全炸开了。我手里喷出一小团篝火一样的火焰。我跳了起来,紧捏着自己的手,嘴里直哼哼。

接待我的这位主人却只是冷冷地指了指掉落在地,仍在燃烧的火柴。他说:“小心啦。把火踩灭。你会毁了地毯的。”接着又说:“过来。给我看看你的手。”

他嘴唇张开。慢慢的,他的嘴将我的食指——也就是灼烧最厉害的那个指头——含了进去。他将那根指头猛地直插入他口腔深处,然后就在它快要拔出的时候,又猛地被插了进去——犹似猎手吮吸伤口里的蛇毒。他停住后问道:“怎么样,好些了吗?”